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卿等若能小心奉法,常如朕畏天地,非但百姓安宁,自身常得欢乐。
古人云:‘贤者多财损其志,愚者多财生其过。
’此言可为深诫。
若徇私贪浊,非止坏公法,损百姓,纵事未发闻,中心岂不常惧?恐惧既多,亦有因而致死。
大丈夫岂得苟贪财物,以害及身命,使子孙每怀愧耻耶?卿等宜深思此言。”
贞观六年,右卫将军陈万福自九成宫赴京,违法取驿家麸数石。
太宗赐其麸,令自负出以耻之。
贞观十年,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言:“宣、饶二州诸山大有银坑,采之极是利益,每岁可得钱数百万贯。”
太宗曰:“朕贵为天子,是事无所少之。
惟须纳嘉言,进善事,有益于百姓者。
且国家剩得数百万贯钱,何如得一有才行人?不见卿推贤进善之事,又不能按举不法,震肃权豪,惟道税鬻银坑以为利益。
昔尧、舜抵璧于山林,投珠于渊谷,由是崇名美号,见称千载。
后汉桓、灵二帝好利贱义,为近代庸暗之主。
卿遂欲将我比桓、灵耶?”
是日敕放令万纪还第。
贞观十六年,太宗谓侍臣曰:“古人云‘鸟栖于林,犹恐其不高,复巢于木末;鱼藏于水,犹恐其不深,复穴于窟下。
然而为人所获者,皆由贪饵故也。
’
今人臣受任,居高位,食厚禄,当须履忠正,蹈公清,则无灾害,长守富贵矣。
古人云:‘祸福无门,惟人所召。
’然陷其身者,皆为贪冒财利,与夫鱼鸟何以异哉?卿等宜思此语为鉴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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